2012年1月29日 星期日

漢字的結構:六書

六書: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轉注、假借
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能夠產生新字,故稱為「造字之法」;
而轉注、假借不能產生新字,只能夠在既有的字上,加以運用轉化,故稱為「用字之法」。

「象形」就是把實物的形狀畫出來的造字法,是根據東西的形狀和特徵,用簡單的線條描繪出來的文字,如日、月、鳥等。
「指事」是古人表示抽象的概念時,直接用符號表示,又或在原有的字形上加上符號顯示字義。如上、下、刃等。
「會意」字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合在一起,以表示一個新的意思。如「明」就是由日、月組成。
「形聲」字由表示類別的「形符」與表示讀音的「聲符」組合而成的。如「鯨」就是由形符「魚」和「京」的聲符組成。 

以上四類,象形、指事屬獨體字;會意、形聲屬合體字。

「轉注」是指歸於同一部類的字,它們讀音相近,字義相通,可以互為訓釋,如「考」、 「老」兩字。
「假借」是指語言中有音無字的詞,借用同音字的字形來表示

漢字的組成:形、音、義


大部分漢字都由形、音、義三部分組成。
(部分不能獨立使用的漢字除外,會缺字義部分)

字形:指一個字的外形,可分為獨體字和合體字。
字音:指字的讀音,可以分為聲母、韻母和聲調三部分。
字義:指字的意義,一個字可以有多個意思。

如「江」字
形:由「水」「工」組成。
音:「剛」(直音法、粵音)
義:1. 大河的通稱:江河
    2. 特指長江:江南 / 江北
    3.